近日,兰坪县印发《关于严肃当前脱贫攻坚工作纪律的通知》,进一步强化扶贫领域纪律作风建设,推动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通知》明确,县级领导要指导、协调、督促所挂联乡(镇)、贫困村的脱贫攻坚工作。各乡(镇)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做好统筹、督促、协调工作,并安排乡(镇)挂村领导及干部职工协助开展工作。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亲自到驻点村调研指导工作,认真研究当前重点工作,落实帮扶责任主体;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进村到户开展工作,切实解决挂包村脱贫攻坚急需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通知》强调,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深化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认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州、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搞变通、做选择、打折扣。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因特殊原因不能到村开展当前脱贫攻坚四项重点工作的,应安排其他班子成员带队进村开展工作。驻村扶贫工作队要确保全员在岗,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不安排轮休。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干部教育监管,强化纪律监督检查,为脱贫攻坚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将强化跟踪问效,严肃追责问责,对责任落实不力,不能如期完成目标任务的部门(单位),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并责令限期完成,对虽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存在简化规定程序、该公告公示未公告公示、各项工作质量没有达到精准要求等明显过失过错行为的,将按相关规定要求,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责任;对群众反映问题突出、顶风违纪的部门(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和周彪)